|
|
| 首页>党建视野>正文 |
|
| 山东东营市调整干部报告审核趋规范 |
为严肃地方党委换届期间的组织人事纪律,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,近日,山东省东营市出台了《关于实行县区调整科级干部报告审核制度的意见》。 明确上报范围:各县区在提拔、调整正科级和副科级干部时,不论数量多少、有无特殊情况,在正式研究决定前,向市委组织部报告。在以下情况时实行重点报告,详细说明有关情况:在机构变动或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调动时,确因工作需要提拔、调整干部的;在重要问题上有争议的;破格或越级提拔的;超过任职年龄需继续留任的;领导干部的配偶、子女在领导干部所在县区提拔的;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后首次需要提拔任用的等。 规范上报内容:一是《县区调整科级干部报告审核单》。二是《县区调整科级干部报告审核一览表》。三是所调整干部正式研究决定后的决定情况,特别是与审核意见不一致的情况;调整干部任前公示后的调整名册、常委会记录复印件、重点事项书面报告和公示情况等。 严格申报程序:第一步,由县区委组织部在对拟调整干部考察酝酿后、讨论决定前,把有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。第二步,市委组织部接到报告后,进行审核把关。第三步,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,各县区对所调整干部正式研究决定后,将研究决定情况、常委会记录复印件等报市委组织部备案;经审核对上报内容有疑问的,由市委组织部派员调查,核实后确属违反规定的,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,并责令整改。(组织人事报)
|
|